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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先生指出的聖經繆誤

轉載自新語絲網站,經「超短基板」轉換及校正繁體字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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錯誤百出的聖經(一)

•方舟子•

1、上帝先造動物還是先造人?是同時造男造女還是先造男後造女?

說法一:〔創1:23〕「神就造出大魚和水中所滋生各樣有生命的動物,各從其類;又造出各樣飛鳥,各從其類。……是第五日。」「於是神造出野獸,各從其類;牲畜,各從其類;地上一切昆蟲,各從其類。」「神就照著自己的形象造人,乃是照著他的形象造男造女。……是第六日。」

說法二:〔創2:7〕「耶和華神用地上的塵土造人,將生氣吹在他鼻孔裡,他就成了有靈的活人,名叫亞當。」「耶和華神說:『那人獨居不好,我要為他造一個配偶幫助他。』耶和華神用土所造成的野地各樣走獸,和空中各樣飛鳥,都帶到那人面前看他叫什麼。」「耶和華神就用那人身上所取的肋骨,造成一個女人,領她到那人跟前。」

比較一下,我們會發現,「創世紀」第一章、第二章有關上帝創造萬物的順序的說法截然不同:

第一章:天地光→空氣水→植物→日月星→動物→人(有男有女)

第二章:天地→男人→植物→動物→女人

神創論者是試圖用「創世紀」來代替進化論的,但這第一章和第二章自相矛盾,不知道我們應該相信哪一章?

 

阿左答:就以創2:19為例,聖經是指出「所造的…帶到那人面前」所以無出入、英文聖母也是用過去式,表示神已造了走獸,再帶到亞當面前。 而聖經中亦沒有提及過同時造女人的事,只是作者自行加上「同時」上去。第一章是大綱形式,當然沒有寫得這麼詳細吧!總不可能我說我今天下班睡覺,就是我同時下班和睡覺吧!

我補充:在此刊出英文King James Version聖經,
[創 1:23-創 1:31]
[23]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fifth day.
[24]And God said, Let the earth bring forth the living creature after his kind, cattle, and creeping thing, and beast of the earth after his kind: and it was so.
[25]And God made the beast of the earth after his kind, and cattle after their kind, and every thing that creepeth upon the earth after his kind: and God saw that it was good.
[26]And God said, Let us make man in our image, after our likeness: and let them have dominion over the fish of the sea, and over the fowl of the air, and over the cattle, and over all the earth, and over every creeping thing that creepeth upon the earth.
[27]So God created man in his own image, in the image of God created he him; male and female created he them.
[28]And God blessed them, and God said unto them, Be fruitful, and multiply, and replenish the earth, and subdue it: and have dominion over the fish of the sea, and over the fowl of the air, and over every living thing that moveth upon the earth.
[29]And God said, Behold, I have given you every herb bearing seed, which is upon the face of all the earth, and every tree, in the which is the fruit of a tree yielding seed; to you it shall be for meat.
[30]And to every beast of the earth, and to every fowl of the air, and to every thing that creepeth upon the earth, wherein there is life, I have given every green herb for meat: and it was so.
[31]And God saw every thing that he had made, and, behold, it was very good. And the evening and the morning were the sixth day.
神是在第六日造動物,再造男造女,植物早在第三日造好

從第二章第四節看,其實是詳細的再說做天地的事
[創 2:4-創 2:4]
(中)[4]創造天地的來歷,在耶和華 神造天地的日子,乃是這樣,
(英)[4]These are the generations of the heavens and of the earth when they were created, in the day that the LORD God made the earth and the heavens,

[創 2:8]And the LORD God planted a garden eastward in Eden; and there he put the man whom he had formed.
神栽種了伊甸園(沒說第幾天,我認為可以是在造植物的第三天),有發生把亞當放在裡面的事件(第六天)

[創 2:18-創 2:23]
[18]And the LORD God said, It is not good that the man should be alone; I will make him an help meet for him.
[19]And out of the ground the LORD God formed every beast of the field, and every fowl of the air; and brought them unto Adam to see what he would call them: and whatsoever Adam called every living creature, that was the name thereof.
[20]And Adam gave names to all cattle, and to the fowl of the air, and to every beast of the field; but for Adam there was not found an help meet for him.
[21]And the LORD God caused a deep sleep to fall upon Adam, and he slept: and he took one of his ribs, and closed up the flesh instead thereof;
[22]And the rib, which the LORD God had taken from man, made he a woman, and brought her unto the man.
[23]And Adam said, This is now bone of my bones, and flesh of my flesh: she shall be called Woman, because she was taken out of Man.
留意聖經沒說這是創世後第幾天,說這天「造亞當,安置亞當,將動物帶到亞當面前命名,再造女人」是和第一章「造男造女」的第六天是沒有茅盾的


2、蛇吃土?

〔創3:14〕「神對蛇說:『你既作了這事,就必受咒詛,比一切的牲畜野獸更甚;你必用肚子行走,終身吃土。……』」

不必是動物學家,一般的人也知道蛇不吃土,難道上帝的咒詛一點效用都沒有?

 

阿左答:看英文聖經[創 3:14]And the LORD God said unto the serpent, Because thou hast done this, thou art cursed above all cattle, and above every beast of the field; upon thy belly shalt thou go, and dust shalt thou eat all the days of thy life
Dust 字,中文應作塵土,有誰能說蛇爬行時不吃掉許多的塵土?

我答:吃並不一定指「吃下肚裡消化變成營養」,廣東話也有「食塵」二字,指塵吹入口鼻。
另外一個解釋是那是一個描述句,如「碰了一鼻子灰」等。


3、蝙蝠是鳥?

〔利11:13〕「(上帝對摩西、亞倫說)『雀鳥中你們當以為可憎不可吃的,乃是雕、狗頭雕、紅頭雕、鷂鷹、小鷹與其類;……戴任與蝙蝠。」
〔申14:11〕「(摩西重複上帝的教導)『凡潔淨的鳥,你們都可以吃。不可吃的是雕、狗頭鷹、……戴任與蝙蝠。」

今天恐怕連小學生都知道蝙蝠是哺乳動物而不是鳥,當時的人不知道不奇怪,但是上帝居然不知道!

 

阿左答:蝙蝠是鳥?本人有兩個睇法,第一,在提及蝙蝠下的的第20節至23節就正正是描寫蝙蝠!「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向為可憎…」可能是神在最後題及蝙蝠的原因,承上啟下乜是寫文章的常見寫作手法,為何不可讚美神的智慧?第二,蝙蝠是哺乳類動物是近幾百年才知道,以當時以色列人的智慧,根本不能明白(他們可能看見有翼的生物就當是鳥),又為何不可以看為神體恤他們智慧有限的原因呢?

我再補充:舊約的許多教訓其實為衛生(hygiene)的條例,幫助以色列人避免疾病。蝙蝠畢竟是會飛的,帶菌情況和生活習性也和雀鳥有幾分相似(請bio人指正),列入和雀鳥中的衛生標準也無不對。


4、兔子反芻?

〔利11:1〕「耶和華對摩西、亞倫說:『你們曉諭以色列人,在地上一切走獸中可吃的乃是這些:凡蹄分兩瓣、倒嚼的走獸,你們都可以吃……兔子,因為倒嚼不分蹄,就與你們不潔淨。豬,因為蹄分兩瓣,卻不倒嚼,就與你們不潔淨。這些獸的肉,你們不可吃,死的你們不可摸,都與你們不潔淨。」

莫非當時的兔子乃是反芻(倒嚼)動物,現在進化了?另外,今天的基督徒還有多少人遵循上帝的教導,不吃兔肉、豬肉,甚至連摸一下都不可以?

我答:當時教導以色列人的,其實是一些衛生的條例,分蹄的便有細菌藏其中,難以清洗,因此才叫他們不要吃,以免患病。今天的衛生知識比從好多了,因此基督徒也會吃。再說,舊約的律法是對猶太人說的,請看新約聖經的教訓:

[加 4:8-加 4:11]
[8]但從前你們不認識神的時候,是給那些本來不是神的作奴僕;
[9]現在你們既然認識神,更可說是被神所認識的,怎麼還要歸回那懦弱無用的小學,情願再給他作奴僕呢?
[10]你們謹守日子、月分、節期、年分。
[11]我為你們害怕、惟恐我在你們身上是枉費了工夫。

[西 2:16-西 2:22]
[16]所以,不拘在飲食上,或節期、月朔、安息日都不可讓人論斷你們。
[17]這些原是後事的影兒;那形體卻是基督。
[18]不可讓人因著故意謙虛和敬拜天使,就奪去你們的獎賞。這等人拘泥在所見過的(有古卷:這等人窺察所沒有見過的),隨著自己的慾心,無故的自高自大,
[19]不持定元首。全身既然靠著他,筋節得以相助聯絡,就因神大得長進。
[20]你們若是與基督同死,脫離了世上的小學,為什麼仍像在世俗中活著、服從那「不可拿、不可嘗、不可摸」等類的規條呢?
[21]
[22]這都是照人所吩咐、所教導的。說到這一切,正用的時候就都敗壞了。
註:這「人所吩咐的」指猶太人教士在聖經外外加的教條,並非說舊約是人的教導。

現在也有基督徒仍然受感動遵守這些規條的,其他的基督徒也本著「不拌倒弟兄」的原則尊重他們的感動。

誠然免子的問題在下也無法解答,但我認為即使這真是錯誤,也不影響福音的真確性,請各位發表一下意見。


5、昆蟲四足?

〔利11:20〕「(上帝繼續說)『凡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你們都當以為可憎。只是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中,有足有腿,在地上蹦跳的,你們還可以吃。其中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這些你們都可以吃。」

不必上什麼動物學課,小時候抓過上帝提到的蝗蟲、螞蚱、蟋蟀的人都知道它們是六足,而不是四足。上帝若非未卜先知,何不屈尊抓一隻蝗蟲研究一下?

我答:查看英文聖經可知「蝗蟲、螞蚱、蟋蟀與其類;蚱蜢與其類」等其實不在「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的分類下,看現代英文譯本:

[利 11:20-利 11:22]
[20]All winged creeping things that go on all fours are an abomination to you.
[21]Yet these may you eat of all winged creeping things that go on all fours, which have legs above their feet, wherewith to leap on the earth.
[22]Even these of them you may eat: the locust after its kind, and the bald locust after its kind, and the cricket after its kind, and the grasshopper after its kind.

"Even these of them..."並非指上述的昆蟲應歸在「有翅膀用四足爬行的物」的分類下。聖經明知猶太人不清楚這幾樣,因牠們較有爭議性,故特別說明。


6、一對還是七對?

〔創7:1〕「耶和華對挪亞說:『……凡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七公七母;不潔淨的畜類,你要帶一公一母;空中的飛鳥,也要帶七公七母,可以留種,活在全地上;……」
〔創7:8〕「潔淨的畜類和不潔淨的畜類,飛鳥並地上一切的昆蟲,都是一對一對的,有公有母,到挪亞那裡進入方舟,正如神所吩咐挪亞的。」

上帝明明說潔淨的畜類和飛鳥,要各帶七對,挪亞竟敢偷懶,只各帶一對,然而卻說「正如神所吩咐挪亞的。」

我答:難道我說五個人一個一個的付錢,就只有一個人付了錢?


7、天有柱、地有基?

〔伯:26:11〕「天的柱子因他(神)的斥責震動驚奇。」
〔伯:38:4〕「(上帝對約伯說)我立大地根基的時候,你在那裡呢?你若有聰明只管說吧!你若曉得就說,是誰定地的尺度?是誰把準繩拉在其上?地的根基安置在何處?地的角石是誰安放的?」

這一段,令人想起了中國的神話:天圓地方,天是靠四根柱子支撐著的。原教旨主義者要我們相信聖經上的每一句話,看來連天文學、地理學都得改寫了。

我答:二十六章其實是約伯對神能力的描述,請問古時的人知道多少科學(約伯記被認為寫於創世紀和出埃及記時間的間隔中)?留意二十六章全章都是約伯的說話,看聖經時必需要以神親自說的話為標準。難道聖經複述一個人錯的說話(且寫明複述),聖經就錯了?要知批判一些理論的書也需引述它要批判的理論。
請問誰能確說大地沒有根基?整個地球的結構(structure),不就是地的根基了麼?


8、地球是平的?

〔太:4:8〕「魔鬼又帶他(耶穌)上了一座最高的山,將世上的萬國與萬國的榮華都指給他看」

「萬國」,查英文版,指的是世上所有的王國(all the kingdoms of the world)。地球是球形的,不論站在多高的山上,都不可能看遍整個地球,只有地球是平的才有可能。顯然聖經的作者認為地球是平的,但是遠在此之前,希臘學者已經知道地球是球形的,並且準確地測出了它的半徑。

我答:聖經其實早說過地球是圓的,在這裡只引一句
[賽 40:22]神坐在地球大圈之上;地上的居民好像蝗蟲。他鋪張穹蒼如幔子,展開諸天如可住的帳棚。
希臘原文「大 圈」二字指球體

「萬國的榮華」是沒得「看」的,因此就算能(先假設能)一次過看盡萬國,也看不到「萬國的榮華」(現在再推翻假設)。我認為,魔鬼是個靈,耶穌是全能的神,兩人有事商量(當然在這裡不是商量),當然能使耶穌看見,現代人也只要六幅同步衛星的鏡頭影像也可以辦到了。聖經只說「指給他看」魔鬼為什麼不能指著一處,便叫那裡出現映像呢?耶穌自己又為什麼不能看見呢?


9、上帝就是魔鬼?

〔撒下:24:1〕「耶和華又向以色列人發怒,就激動大衛,使他吩咐人去數點以色列人和猶太人。」
〔代上:21:1〕「撒但起來攻擊以色列人,激動大衛數點他們。」

根據上下文,這兩段話描述的是同一件事。這激動大衛的究竟是耶和華還是撒但?或者耶和華就是撒但?

我答:請參考約伯記開頭,撒旦和神說話,說約伯不受災就照樣愛神,神就對他說:
[伯 1:12]「耶和華對撒但說:「凡他所有的都在你手中;只是不可伸手加害於他。」於是撒但從耶和華面前退去。」
若非神的許可,魔鬼撒旦就不能碰別人,新約中也有同樣的教訓[太30: 29 - 31],神向以色列人發怒,就容許撒旦激動大衛,這中間沒有衝突。


10、上帝能不能看見?

說法一:可見

〔創32:30〕「我面對面見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
〔出24:9〕「摩西、亞倫、拿答、亞比盧,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上了山。他們看見以色列的神,……他們觀看了神,他們又吃又喝。」
〔出33:11〕「耶和華與摩西面對面說話,好像人與朋友說話一樣。」
〔出33:23〕「(上帝對摩西說)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見我的背,卻不得見我的面。」
〔摩9:1〕「我看見主站在祭壇旁邊。」

說法二:不可見

〔出33:20〕「(耶和華)又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
〔約1:18〕「從來沒有人看見神,只有在父懷裡的獨生子將他表明出來。」
〔提前6:15〕「到了日期(最後審判),那可稱頌,獨有權能的萬王之王、萬主之主,就是那獨一不死、住在人不能靠近的光裡,是人未曾看見、也是不能看見的,要將他顯明出來。」

我答:神的面是不能見的。創世記第三十二章說的是神晚上來和雅各摔跤,由始至終他也沒見到神,聖經還特別說神因知黎明要來就走了。「我面對面見了神,我的性命仍得保全。」只是雅各的說話,當中當然有神的恩典,因祂知道人不能見祂,所以由始至終沒讓雅各看見。

出埃及記第十九章第十八節「西乃全山冒煙,因為耶和華在火中降於山上。山的煙氣上騰,如燒窯一般,遍山大大的震動」。因此神是顯然在烈火和煙氣中,第二十四章一開始也說
[1]耶和華對摩西說:「你和亞倫、拿答、亞比戶,並以色列長老中的七十人,都要上到我這裡來,遠遠的下拜。
[2]惟獨你可以親近耶和華;他們卻不可親近;百姓也不可和你一同上來。」
第9至11節的觀看是遠遠的觀看,也是在火中和煙中的觀看。

第三十三章一開始已經又說
[出 33:9]「摩西進會幕的時候,雲柱降下來,立在會幕的門前,耶和華便與摩西說話。」

至於神的背,神親自在聖經中說明了:
[18]摩西說:「求你顯出你的榮耀給我看。」
[19]耶和華說:「我要顯我一切的恩慈,在你面前經過,宣告我的名。我要恩待誰就恩待誰;要憐憫誰就憐憫誰」;
[20]又說:「你不能看見我的面,因為人見我的面不能存活。」
[21]耶和華說:「看哪,在我這裡有地方,你要站在磐石上。
[22]我的榮耀經過的時候,我必將你放在磐石穴中,用我的手遮掩你,等我過去,
[23]然後我要將我的手收回,你就得見我的背,卻不得見我的面。」

奇怪為什麼方舟子先生會沒看到,請他不要再斷章取義,妄解聖經了,因為:
[加 6:7]「不要自欺,神是輕慢不得的。人種的是什麼,收的也是什麼。」

至於阿摩司書的第九章,我認為阿摩司所見的是異象,並非親眼看到神(不知對不對)。新約啟示錄的作者約翰也在異象中看見了天上的敬拜,甚至有許多險死還生的人也見證說他們的靈魂看到了神,和神談過話,並問過神問題,這一類的見證請各位自行找資料。總之,我認為人的肉身一看見神的面,他便必定要死,因為他的罪會撲上來把他殺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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